後记:
相信看了这篇结局後,一定很多人会抓狂想将我挖出来海扁一顿,虽然小妹我是赞同用拳头表达心思这个言论,可是那只是武斗家专用的罢了!所以有什么不满意的尽管用E-Mail来表达好了,至於我的E-Mail地址嘛,还是那句老套话,自个儿看“重逢”第一篇去,里面的後记可清楚的写下了地址。
也很理所当然的,这故事还没完结的,本姑娘才发出第二弹,怎么可能会轻易的将好不容易才建立的设想给打入十八层地狱呢?当然不能让它们胎死腹中吧,所以本姑娘怎么样都好,就算呕个三天三夜也要给它吐出来,说好了是序列式的故事嘛~所以故事还是有发展的。
我在这里我也要向Quatre的迷说声对不起啦~,因为我实在让他出场的机会只有那区区的两三幕而已,但本姑娘可以拍胸保证!当他做主角的时候肯定不会像Heero那样事出乎意料的几乎没有对白……..说开又说,对於Heero迷我也要对你们说抱歉~,他在这篇故是满少机会发挥的,而且故事也没有跟原版设定改变多少,因为以Heero的性格来说除了当杀手之外,我实在不会掰一个职业给他,虽然最後将他写成从良了,但我还可以再次保证!下一个故事绝对!绝对不会再犯以上的错!
说起来,当我完成最後一篇稿的时候,我有个朋友刚好来作客,(不看动画漫画的。)便兴高采烈的拿了给她看,要她评评,谁知道她看了後立刻很不客气的说:不好看。我当场吓的人都快变化石了,然後她吐出来的话更叫我吐血,她会批评不好看的原因不是我写的糟糕,也不是情节烂透,她说:主角的性格我喜欢啦,可是他是杀手,坏人一个,又不是身价千万的大财主,凭什么要女主角喜欢他?为什么不设定这个男主角是有钱人呢?还有,你的文章内根本没有提到有钱的配角驾什么名贵车,根本显示不出他的高贵,叽瓜,叽瓜叽瓜……天哪!可以跟大财主扯上边的主角里面都已经有两樽了!(Duo和Trowa不算,因为他们一个是小企业的小开,一个是明星,根本搭不上边。)根本没必要让Heero来凑一脚了,而且有谁规定坏人一定是当一辈子的坏人的呢?不可以从良的吗?好人也会转当坏人了,何况坏人当中也有身不由己的,没听过“人之初,性本善”吗?再说,有谁规定有钱人才可以当主角的?确实啦~,每个人都曾经幻想过自己嫁给一个英俊的少主或娶一个漂亮的千金啦,但幻想归幻想,如果将每个故事写成王子和灰姑娘,或癞蛤蟆和公主的天下的话,那真的考人了,我相信可能有一天题材会断绝,而且写小说嘛~,别那么现实来的好。
还有更气结的就是她还说什么感情方面她也不喜欢,没有上床场面,他们是在房间内换药为什么不立刻安排他们上床?最好仔细的写出过程才够Feel…我的上帝!!救命啊~感情描述方面不好我也认了,要我写发生关系嘛,反正下来的几个故事我也可能会用到,也算了,但是….她竟然直理壮气的列出一序列的爱情小说名单,叫我租来当参考用的,谁知道租来才翻开几页我就往厕所冲了,天哪~里边竟然将房事程序描述得一字不漏!我的妈呀!她竟然要我写一些…一些跟色情小说没两样的东西!天哪~杀了我还快!(注:我不是排斥这类小说,只是我不能接受这么赤裸裸的描述罢了。)
总之故事是在我手中写出来的啦~,有什么抗议的废话给我吞回去,说的那么好听自己去写一篇来再说…..当然是说我那朋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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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UNE:汗……总觉得前言部分的写作手法就与言情小说的很相像,就H+R而言,杀手的套路很早就想过般类似的文,毕竟就我们BG幸福派而言,这个套路的感觉,与原著中H要刺杀女王的那个部分很相似,有一种难喻的很熟悉的感觉
:)当然R在文中的形象或许跟大部分人心中的不同,但于我自己而言却很容易接受下来,无他的,或许这才是我心中真正的她
^^
关于后记部分,我随便说几句个人意见。就个人而言,言情类作品亦并非通过靠某些情节的“渲染”来达到感官上的效果,非得要这样?——我相信并非如此,毕竟人物要做情节的傀儡是很痛苦,很不自然的一件事,一定要靠“上X”才确定彼此之间的感情,现实也罢,写作也罢,也是笑谈而已,港台某些言情小说让别人看起来,有不自然的感觉,正是因为故事当中类似的程度过滥了。
但另一方面来说,情节只是为文章主体服务的一部分,有时侯情节发展到一个地步,一个关节眼上,我认为只要让其随其自然的发展便足够了,举回这个例子——同样的情节,在两个只认识了几天几小时的人之间发生,或者在两个认识了几年十年的人之间发生——情节效果怎么样,怎么样来铺垫,除了作者本身的功底外,关键的一点是与文章的情节主体结构间不起太大的冲突,能够把握好这个关节点,应该就可以避免了文章写作上的不协调性。
弥尔宁宁:挺有意思的说^^就是~~~偶不太喜欢最起始的序部分的风格~~~~~确实很想言情小说~~~汗,跟后面文的风格不太配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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