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们都还不满10岁,他9岁,她8岁。
那是一个大雪飞扬的隆冬的傍晚,他正坐在壁炉边的一张大扶手椅上看书。炉火烧得很旺,不时发出清脆的暴鸣声。他在看的是一本关于寻找传说中荷兰人金矿的书。
门外尖锐的煞车声打断了他的宁静。他抬起头,透过结了冰的窗户模糊地看到出租车笨拙的线条。“他们来了!”爷爷几乎是撞开门对他喊着,“他们来了。”
爷爷就叫爷爷,全镇的人都这么叫他。他的体格很魁梧,年轻的时候是个护山工,长着浓密而杂乱的头发和胡须,如今已经全白了,看上去活像个卸了妆的圣诞老人。爷爷和他是在6年前来到这个镇上的,他们不知从哪拿到了巴顿家荒废了多年的小农庄的钥匙,打点了一下便住了下来。对于他们,镇上的人就知道这么多。
“肯定是他们到了。还记得吗,我提过的,我妹妹的孩子们。”爷爷埋在须发中的脸激动地略略涨红着,“你记得吧,三个孩子,最大的女孩叫米蒂,今年应该8岁了,下面的两个小鬼叫,叫——”“杰夫和本。”他略略笑了一下接上了话,三个孩子,爷爷似乎最喜欢米蒂,总是最先提起她。“当然,杰夫和本。那么,你记得了?”他把书反扣在扶手椅上站起身来,好心地没有提醒爷爷他今天已经是第五遍说着同样的话,做着同样的事了。第一次是镇长一家新年来访,接着是镇上的医生来看爷爷,再后来是木匠和花匠来商量广场改造的事,最离谱的是中午,爷爷搂着隔壁来借胡椒的小凯瑟琳不放,糊里糊涂地一口咬定她就是多年未见的米蒂。不过这一次,他觉得爷爷似乎对了。隔着那模糊不清的玻璃窗,可以看见一个金发的女孩正从车上下来。他快步地走出门去,爷爷这也似乎才记起该去帮帮那个孩子。在这个家里,他总是更像大人。
门外,她正接过司机递来的沉重的行礼,显然,她是一个人来的。爷爷大步地走上前去一把搂着她好一会才放手,不住地向司机道着谢。他则走上前去要接过她手中的箱子。“不用了,谢谢。”她说,这便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这便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她倔强地提着箱子站在雪地上,冷冷地看着他。
他是爷爷捡来的孩子,那时爷爷还在做护山工,他则还在襁褓之中。跟随着他的只有一个地址和一串钥匙——便是这个小镇上巴顿家小农庄的钥匙——没有更多的只字片语。他叫特洛华·巴顿,这是爷爷给他起的名字,爷爷相信他一定是巴顿家的后裔。他跟着爷爷在山林中生活了几年,再移居到了小镇上。他们相依为命,就像一对亲生的祖孙一般。虽然没有多少人知道他的故事,但她知道。
她知道他的故事,而且同她的母亲——爷爷的妹妹——一般不喜欢他。巴顿家族在政治上的手段所赢来的名声一向不佳。她本不想来见到他的,只是爷爷实在想他们,连去了几封信,于是在新年后的几天,她还是来了,几天后就走,她在坐上车时就下定了决心。
她冷冷地看着伸出手的他,棕色的长长的刘海之后,绿色的眼睛如宁静的湖泊,干净而清澈。她略略有些吃惊,她的印象中巴顿家的孩子,该都是高傲地,精细地如摆在家中的艺术品一般,而他却是平和地伸出手,手上隐约可见粗糙的磨痕。但是她没有因此原谅他,她牢牢地提着自己沉重的行李向前走。他则快步赶到她的前面为她引路。那年,他们都还是孩子,倔强的小孩。
“杰夫突然生病了,本则一定要留在家里陪他,所以我就自己来了。”她在饭桌上向爷爷解释着,饭菜很简单,没有她想象中的奢侈,爷爷和他的生活也并不是继承着巴顿家的财产生活得很富裕。爷爷先是担心杰夫的状况,在她一再保证只是发点烧,她离开家时也已经退了爷爷才安心下来。爷爷那天特别地开心,脸笑得如麻花一般。她也笑得很开心,和爷爷说家乡的山,家乡的水,家乡村口的大树,家乡人们的故事。而他只是一直在旁边安静地听地听着。她偷偷瞟了他几眼,他的目光是炯炯地,带着笑意的光泽。
“你在看的是什么?”这是她对他说的第二句话,那时他正坐在壁炉边继续看着他的书。“有关荷兰人金矿的传说。”他说。“哦。”她随意地应了一声,在他身边的椅子上坐下不再言语。他则继续低头看着自己的书。她一语不发地看着跳动的炉火,却显得心不在焉的样子,显然,她感兴趣的是他手中的书。但她就是没有开口,不可以求他,她自己想,不可以去求巴顿家的儿子。当他将书递到她的面前时,她不由窘迫地站了起来:“我不感兴趣。”她说,目光却紧紧地盯着他手中的书。他笑了。那是她第一次看到他的笑容,干净、温暖,如冬日的阳光。“我去看看爷爷在忙什么。”她慌忙想跑开了。“二层最右的一间是藏书室。”她听见他在身后说。
她是在三天后离开的,因为早就订好了返程的票,他和爷爷一同去车站上送她。爷爷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她的眼圈也有些红。“我明年会再来的。”她慌忙接过他手中的行李对爷爷说,却又忍不住悄悄地用眼角瞟了他一眼。他的目光仍旧是那样干净而清澈,嘴角不经意地漏出一丝温和的微笑。
第二年冬天她果真又来了,带着杰夫和本。这对双胞胎虽然长得很相似,性格却完全不同,本总像个小大人般照顾着只小他几小时的杰夫,而杰夫则完全是个好奇心永无止尽的小鬼。不知为什么,他们俩不约而同地从一下车起就喜欢上了他。他们缠着他到庄园的四处去“冒险”,去寻找那布满灰尘的精美雕花和巴顿家族散落在各处的古老标记。她开始一直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直到他们在地下室发现了一盏古老而精美的烛台,它有着银色的底座和细致的做工,绝对不是她这种出生在平凡的家庭中的孩子所曾梦想到过的。
于是,她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她发现他不仅是安静而沉稳,也很聪明,他的观察总是敏锐地注意到每个细节。他总是最先一个攀上那黑暗狭小的阁楼或是登上那摇摇欲坠的阶梯,再伸出手来稳稳地拉住其他的人,有力而温暖,尽管,她从来没有去握住他伸来的手。她很喜欢看他的微笑,暖暖地,在他们有所发现的时候,他总是在一旁微笑着,眼中闪烁着带着笑意的迷人光泽。
他们呆了很长的时间,一直到化雪的日子。天气格外地冷,杰夫却一心想出去看仍浮着冰屑的潺潺流水。于是他们四人就准备着出发了,他格外叮嘱着他们多加些衣服。她发觉自己喜欢上看到他那温暖的表情,尽管她仍不愿对他微笑,仍不愿抓住他那伸来的手,她觉得,也许自己并不是那么讨厌他。
杰夫掉进河里时,立刻跳下水的是她,毫不犹豫。他不习水性,只能在一旁紧紧地拉住想冲上去救人的本。她游泳的姿势很好看,阳光映着她那金色的头发带着水珠闪烁着精灵般的光泽。她游得很快,片刻便已抓住了正挣扎着被往下游冲去的杰夫。他和本在岸上也跟着她奔跑着。她开始往岸边游,她那不时探出水面的容貌很严肃,带着一种异样的光泽。她仿佛生来就是水中的精灵,此刻正在自己的故土自由地穿梭着。
当她靠近岸的时候,他向她伸出了手。这是她第一次牢牢地握住他的手,用她那细腻而冰冷的手掌。一上岸,她便关切地看着怀中的杰夫,那种温暖的表情没有隔防,没有刺。他默默地递给她她脱在了河边的大衣,她对他笑了一下,第一次微笑,像个疲倦的孩子,笑得很好看。
本和杰夫的学校提早了开学,于是他们就赶了回去。而她仍留了下来,我要看到春天的来临,她说。天气不好的日子,她和他常常一整天呆在藏书室中点着古老的油灯寻找落满灰尘的宝藏。她还喜欢听他说山林中的飞鸟和野兽的故事,作为回报,她会告诉他许多关于家乡小河的故事。每当听到这些故事,他的眼中总是闪烁着那种笑意的光泽。
他们还说起了荷兰人的金矿,她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她问他,如果你有机会去那冒险,你去吗,他说我会的,她说我也会。于是两人就开心地对笑起来。她又问他,如果你真找到了金子会来做什么呢。他想了许久说,也许为镇上的教堂翻个新的顶。她则考虑了很久说,我还是会留一点给自己,买几条那种厚厚的横格围巾。当然,给妈妈的,她身体不好,还有给本和杰夫,他们说过想要同学有的那种样式,他看着她,她忙又补充了一句。她没有说到自己,但他看出来了她目光中的那种羡慕。
她所等待的春天很快来了,每一天都有新的绿色,生活变得充满了希望。他和她一同到了郊野,去看春天的来临。他们躺在刚长出的有些刺人的草地上看清晨初升起的太阳。他教她辨认各种鸟的鸣叫和不同的花的芳香,他那干净的眼眸中闪烁着少有的兴奋,他很开心,她也很开心。
当她不得不离开的时候,爷爷依旧哭得很伤心,紧紧地搂着她不愿放手。她则主动跟他握了握手。“我明年会再来。”她说,“我想我原谅你了。”她又很轻地补充了一句。尽管她极力装出很严肃的神情,但终于还是笑了起来,笑得很灿烂。
从那以后她真得年年都来,有时带着杰夫和本,有时一人来。他逐渐地长大了,愈加俊气而稳重,她也逐渐长大了,依旧美丽而好强。他们仍时常如孩子一般躲在藏书室里寻找那古老而晦涩的文字,他们依然去郊野看春天的来临。她已经会辨认不同的鸟的鸣叫,她也许诺着将来教他成为游泳的好手。当他爬上山崖为她摘花的时候,她独自想,也许我喜欢他。
他们还常常去教堂帮忙修补,听唱诗班的孩子们唱歌作为酬劳。孩子们都很喜欢他们,甚至胜过喜欢爷爷。
她开始抱怨夏日的假期为何如此短暂使她无法去看他,她开始年年地盼望着冬日赶快来临。她喜欢看见他在站台上微笑地接过她的行李的神情。她的母亲依旧那么厌恶与巴顿家族有关的所有一切,但他是特洛华啊,她则会说。
然而,日子并非一尘不变的,她的母亲过世了,早已年老的爷爷不久也离开了。他决定跟着一名四海为家的木匠做学徒,她则要到很远的南方去深造。他们最后的告别很平静,他代替死去的爷爷搂了搂她。她终于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却又慌忙用微笑掩饰着不愿让他看见。
开始的几年他们还有通信,他的只字片语总是来自不同的地方。她还跟他提起教他游泳的约定,他却没有回答。
后来,她毕业了,家乡发了场洪水,她被迫搬了家。他们的通信中断了,她再也没能联系上他。
她二十八岁那年终于接受了一位在校起就追求她多年的同学的求婚,那人为人朴实敦厚,又和她一样是普通的小科研,也算是门当户对。他们的婚礼很简单,只是在当地的报纸上发了个公告,便在当地的小教堂里结了婚。她曾独自想过他是否会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那到时她是该微笑地接受他的祝福还是跟着他离开。然而,他没有出现。
在她的新婚礼物中有一件没有署名,是一条很旧式的横格围巾,厚重而保暖,正是她曾经喜欢过的那种。她相信是家乡的一位奶奶送的——她曾无意跟她提到过年幼时围巾的梦想——于是她就打听了她现在的地址回了封感谢函。
除此之外再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值得一记。她和她的丈夫一直过着平静的生活,有了一个女儿,后来又有了一个外孙女,杰夫和本也先后结了婚。他们都试图去寻找过他的消息,但一无所得。
再后来,她老了,她的丈夫先她而去世了,她和她的女儿、女婿和外孙女一同搬到了他曾住过的那个小镇。巴顿家的小农庄当年经他的手之后早已几易其主,当年生活在镇上的人也大多搬走或过世了。她想,她永远也没有机会再见到他了。
她坚持地买下了巴顿家的小农庄。由于后来的几位主人都没有对它进行太大的整修,她所熟悉的结构依旧没有什么变化,藏书室和里面的东西也大多如前摆放着。
她不常出门,尤其在天气阴郁的冬日。在那样寒冷的日子里,她最喜欢做的事便是围着那条厚厚的老式围巾坐在烧得旺旺的壁炉旁边,伴随着扶手椅嘎吱作响的节奏看那不知读过几遍的有关荷兰人金矿的传说。但每年春天来的时候,她仍会去看春的来临,带着她的外孙女去郊野教她辨认各种鸟的声音。小女孩也总是一如她当年带着兴奋而崇拜的表情认真地听着。
这年的春天来得格外地迟,当她和她的外孙女走在回家的路上时,她感到莫名的疲倦。这也许是最后一年出去看春天的来临了,她想。
“外婆——”她的小孙女突然像发现了新大陆般拉着她,“你看,那边那位爷爷手上的围巾是不是和你的那条一样?”她顺着小孙女手指的方向望去,依稀看见一个有些苍老的身影,他的手上挂着一条与自己的那条同样花纹的横格围巾,老式而厚重。“是啊。”她说,“我们回去吧。”
她回过身去对着自己的孙女微笑着,并没有看见那个遥远的身影正转过头来看着她。尽管脸上已经写满了沧桑,那绿色的眼眸依旧干净而清澈。老人的目光追随着远去的祖孙俩,微微地笑了起来,笑容暖暖地如冬日的阳光。
写在后面的话:
这篇的灵感来自美术课上的一个关于围巾的广告创意,大约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因为战争和不同民族的关系被迫分开。离别的大雨夜,男孩送女孩一条围巾。几十年后,一位头发斑白的老人回乡,见到一个一如当年女孩的孩子围着当年男孩送女孩的围巾。最后镜头拉到了老人看着女孩祖母的目光,以及老夫人和老人手中的围巾上,最后一个镜头大约是两人在阳光下暖暖地微笑,背景音乐始终是一首忧伤的小提琴曲。当时在音乐和画面色泽的配合下,不到3分钟的广告看得我的同桌眼角有些晶莹,确实是平淡而异样地感人。
高三了,要告别一年也是不奇怪的事情。本来想今年“五一”时把遗留下的东西解决,却居然没有时间也没有灵感,也准备就这么放着了。如今征文了,不知怎么却又跑来了,(不过写完自己一看,好象有些跑题,汗)全算告别吧,顺便纪念一下自己加入oz一周年。
说到这个,却又突然想扯起别的一件事情来。全当借个地方瞎掰吧。
2002年8月19日是加入oz的日子,是今天才无意发现的,是8月19日,同那个人的生日不过只差一天。她出生在8月18日,曾被预言地球将毁灭的那一天,她还曾开玩笑说,也好,生来死去是个周年。
这样的回忆开头简直像要讲一个有死人的悲惨故事一般,其实,只是一段再普通不过记忆罢了。
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曾经是。我们真得算得上是从小一同长大,同一个托儿所同班,同一个幼儿园同班,同一个小学同班,同一个初中同班,如今仍在同一所高中。我们之间的故事我讲过很多遍了,讲给自己听,讲给朋友听,讲到自己都为它的平乏而厌倦。
谁曾会料到如今不过见面点个头的她就是曾经那个塞给我一张用了四个永远五个最的字条的人呢?那字条上写着“我们永远永远永远永远是最最最最最好的朋友”。那时候,我们都还很小,我记得自己还住在那不到40平方米的老房子中。字条如今是早已找不到了,最多不过在自己的记忆中罢了,记得曾一次无意地跟她提起,她只是如听别人的故事般笑了笑。如今,只剩下电脑中自己输入的文字,然后word的检错功能马上启动了,显示出鲜红的“重复错误”。
为什么会有那张字条已经不记得了,大约似乎是为了某次无意义的争吵而道歉的,也无关紧要了。那时我们争吵每次都是她道歉,无论是谁对谁错,因为我总是那个固执地不肯低头的人。
有关的记忆零星而琐碎,整理过许多次,也写过了许多次,今次也懒得再细述。总之是整整十年,一同手挽手地走过了,那时又哪曾想过结局会是今日的冷漠?而且,最可笑的是,到如今的境地却没有具体理由的,没有什么特殊的矛盾,没有大的争吵,顶多要说理由也只是在她那日日去武警中队混的日子我搬了家不曾一同同去也不曾关心而已。现在想来,也许是因为这个,也许不是,只是因为长大了,自以为长大了,性格兴趣不投了,便该分开了而已。
如今的朋友不曾相信我们曾如此熟识。初三时,同班的一个男生私下问起女生中乱七八糟的矛盾关系时曾问我,你和xixi闹得很凶吗?——xixi是她的名字,也是那个公主的名字,她确实是个公主,一个开朗愉快坦率正直总是义气地站在朋友的身边勇往直前的公主——那时我只能大笑着说,怎么会呢,对方则是一脸的不信服。到了高中在提起她,好友或很诧异地问我,你认识她?仿佛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一般。我说,一直是同班上来的,熟识了。她们则笑了起来说,我们大家还不大都一路同校或同班一直升上来,真有所谓分割的考试也不过一次中考而已,这不能称熟识的。我说不是的,是真正的熟识。她们又不可置否地笑了笑,攀名人可不好。突然发现失去了争辩的能力也失去了争辩的意义,这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复杂地我自己都没明白过。谁又会去相信如今有时甚至擦肩而过都没注意到对方的两个人会是曾被说为“知林莫若西,知西莫若林”的朋友呢?说起来,连我自己都不信。
前几日碰见一个多年不见的小时候的朋友,打听起xixi,说是同校,对方顿时又是诧异又是惊喜地大呼岂不太好,你们真巧。听着笑笑,却不知该说什么。
双方的父母倒仍是好友,有时说起我们俩也是诧异不已。后来听说,xixi说,她认为我当年太骄傲,太自作清高,觉得我看不起她,觉得我们不是一类人。听了还是笑笑,也不知该回答是还是不是。我从未道过歉,也从未为那时处于危险的友谊补过裂痕,也许真得是太相信了,相信那四个永远五个最的牢固,以为会一直那样下去,走到将来,走到一生,却不知那永远是多么个宽广的词汇。
如今有几个好友,都在不同的班,有的甚至不同校,但仍是时常通电话和邮件,假期一起出去转。但,时常会发现那不同,那之前缺了很长很长一段空白无人分享。那里如今仍有联系的只有xixi,可是她也已经转身走开。那么还有谁看过而又了解整个真实的过程呢,即便是双方的父母也所知甚少。也许只有我们俩可以了解和体会,而也许只有我在这里追忆而已,无聊地让自己疲倦。也许错在我,尽管不愿承认,但自己知道不会呵护的人是我,但也许真是不同。她是那样地阳光、直率,永远地充满着热情和动力,有的时候又如小孩般可爱和单纯,仿佛她是站在阳光中的那个,而我是在阴影中的那个。如果,一开始只是一般朋友,也许如今仍会是。却一开始错为了最好的人,才会像如今这样冷漠。因为太了解对方了,太了解彼此不是一类人了,也许只是自以为太了解。
本来只是无意想到她的生日想随便写两句顺便纪念,却又是一堆话,看起来却陌生而虚假,就如一位看过我叙述这个故事的朋友说的,故事讲得还行,是真的这点却没有看出来。又只能笑笑而对。回不去了,我,我们,我知道,永远。
也许,真得只是太无聊。
明天去考试,高三正式开始 ^^
^ |